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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注册税务师税法一考试知识点精讲3

发表时间:2012/10/30 11:02:00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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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参加2013年注册税务师考试考生的复习效率,有针对性的进行各科目的复习,小编特地整理汇总了2013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考试的相关知识点,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五、公安司法部门

公安部所属研究所、公安侦察保卫器材厂研制生产的列明代号的侦察保卫器材产品,凡销售给公安、司法以及国家安全系统使用的,免征增值税;销售其他单位,按规定征税。

劳改工厂生产的民警服装销售给公安、司法以及国家安全系统使用的,免征增值税。

六、资源综合利用(2010年教材变化很大)

(一)对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行免征增值税政策:

1、再生水

2、以废旧轮胎为全部生产原料生产的胶粉。

3、翻新轮胎

4、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的特定建材产品。

(二)对污水处理劳务免征增值税

(三)对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

1、以工业废气为原料生产的高纯度二氧化碳产品。

2、以垃圾为燃料生产的电力或者热力。

3、以煤炭开采过程中伴生的舍弃物油母页岩为原料生产的页岩油。

4、以废旧沥青混凝土为原料生产的再生沥青混凝土。

5、采用旋窑法工艺生产并且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的水泥。

(四)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现的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50%的政策。

1、以退役军用发射药为原料生产的涂料硝化煤粉。

2、对燃煤发电厂及各类工业企业产生烟气、高硫天然气进行脱硫生产的副产品。

3、以废弃酒糟和酿酒底锅水为原料生产的蒸汽、活性炭、白炭黑、乳酸、乳酸钙、沼气。

4、以煤矸石、煤泥、石煤、油母页岩为燃料生产的电力和热力。

5、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

6、部分新型墙体材料产品。

(五)对销售自产的综合利用生物柴油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

(六)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的黏土实心砖、瓦,一律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不得采取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

(七)申请享受上述第(一)条、第(三)条、第(四)条第1项至第4项,第(五)条规定的纳税人,申请并取得《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否则不得申请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

(八)(九)(十)见教材

(十一)、对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委托自来水厂随水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税。

(十二)对企业利用废液(渣)生产的黄金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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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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