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时效和期间、期日
时效是指一定事实状态在法定期间持续存在,从而产生与该事实状态相适应的法律效力的法律制度。
时效的种类有取得时效和诉讼时效两种。
取得时效是指占有他人财产,持续达到法定期限,即可依法取得该项财产所有权的时效。取得时效是所有权原始取得的一种方式,例如,《德国民法典》规定:“自主占有动产经过10年者,取得其所有权。”我国暂无适用取得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不行使权利的事实状态持续经过法定期间,即依法发生权利不受法律保护后果的时效。本书只讲诉讼时效。
一、诉讼时效
(一)诉讼时效概念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法院依照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的制度。
(二)诉讼时效的特征
(1)以权利人不行使其权利的事实状态为前提;
(2)怠于行使权利的状态连续地经过一定期间;
(3)诉讼时效的效力是权利人丧失胜诉权;
(4)诉讼时效由法律规定,当事人不得自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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