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注册税务师考试课程 全面的了解注册税务师考试的相关重点,小编特编辑汇总了 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相关资料 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9.试用买卖(1)对试用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由“出卖人”确定。
(2)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二)赠与合同(P134~135)1.赠与合同的特征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无偿合同(赠与人可以附义务),但订立赠与合同属于双方法律行为。
2.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
【例题·单选题】李某为资助15岁的王某上学,与王某订立赠与合同,赠与王某10万元,并就该赠与合同办理了公证。后李某无正当理由,在交付给王某6万元后就表示不再赠与了。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李某应当再给付王某4万元,因该赠与合同不可撤销B.李某可不再给付王某4万元,因王某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该赠与合同效力未定C.李某可向王某要求返还6万元,因该赠与合同可撤销D.李某可不再给付王某4万元,因该赠与合同可撤销【答案】A【解析】(1)选项ACD: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2)选项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纯获利益的合同,当然有效。
3.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1)赠与人的撤销权受赠人有下列法定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均可以撤销赠与:
①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②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③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2)赠与人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例题·多选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在受赠人( )的情况下,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2008年)A.严重侵害赠与人的近亲属B.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C.指责赠与人D.将赠与财产转赠他人E.挥霍赠与财产【答案】AB【解析】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的情形包括:(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4.撤销权的存续期间(1)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2)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
(三)借款合同(P135)1.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2.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1)停止发放借款;(2)提前收回借款;(3)解除合同。
【解释】贷款人无权“加收罚息”。
相关推荐:
编辑推荐: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