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1.甲县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7月在乙县购进一商铺并将其出租,其取得的商铺租金收入,应在乙县( )。
A.按2%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B.按1.5%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C.按5%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D.按3%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答案】D
【解析】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3%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2.某食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5月20日支付10800元从某小规模纳税人处购得一批农产品(用于生产13%税率的食品)并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则该农产品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
A.300元
B.1229元
C.1200元
D.0元
【答案】D
3.税务师审核某消费税应税消费品生产企业纳税情况时,发现企业在销售应税消费品时,除了收取价款外,还向购货方收取了其他费用,按照现行税法规定,下列费用中不应并入应税销售额中计税的是( )。
A.将承运部门开具的运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代垫运费
B.因采用新的包装材料而向购买方收取的包装费
C.因物价上涨,购货方向买方收取的差价补贴
D.购货方违约延期付款支付的利息
【答案】A
【解析】销售额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所谓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选项C)、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选项D)、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选项B)、优质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选项A属于符合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不计入销售额。
4.纳税人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
A.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
B.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销项项构成比例×60%
C.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40%
D.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50%
【答案】A
5.小规模纳税人的下列应税行为,适用3%的征收率的是( )。
A.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
B.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
C.销售自建的不动产
D.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并选择差额计税方法
【答案】A
【解析】选项BCD:适用5%的征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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