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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行政处罚法律制度(2)

发表时间:2011/8/2 10:40:14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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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注册税务师考试课程 全面的了解注册税务师考试的相关重点,小编特编辑汇总了 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相关资料 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第二节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

【考点二】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法定种类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行政拘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二)理论分类

1.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等行政处罚决定时,应适用听证程序。

2.限期整改、限期治理等措施不属于行政处罚,属于一种行政命令。(如《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对造成大气严重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限期治理。

3.暂扣行为虽与临时性强制措施很相似,但其是行政处罚行为,而不是强制措施。 

 
形 式
特 点
相关法规定
人身自由罚
行政拘留
行政处罚中最严厉的一种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行政拘留的期限一般为1日以上15日以下,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20日
行为罚
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
1.责令停产停业:①是一种对行为资格的处罚。②对被处罚人来讲只是暂时的不能再从事被停止的生产或经营活动。③目的是为了纠正违法,改进工作;
2.吊销许可证、执照在于缴销违法相对人的证照,剥夺已获得的许可权利,终止其继续从事该证照范围内活动的权利和资格
《税收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财产罚
罚款;没收
1.罚款:①是增加被处罚人的财产义务或财产负担,并通过货币形式加以实现。②罚款数额由行政法规定,行政主体只能在法定幅度内决定处罚数额;
2.没收:包括没收违法所得和没收非法财物(没收非法财物的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处理)
1.《税收征管法》规定:非法印制发票的,由税务机关销毁非法印制的发票,没收违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2.《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件验证或者换证手续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训诫罚
警告
是以损害被处罚人名誉权为内容的处罚形式,不涉及被处罚人的其他利益,具有对被处罚人谴责和告诫双重作用
 

【例题·多选题】根据我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行政处罚的有(    )。(2005年)

A.扣押纳税人财产

B.暂扣许可证

C.没收走私运输工具

D.不予抵扣税款

E.限期治理

【答案】ADE

【解析】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行政拘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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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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