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辅导资料
2、行政行为撤销的法律后果
(1)行政行为自被撤销之日起失去法律效力,撤销的效力可追溯到行政行为作出之日。
(2)行政行为的撤销是因行政主体过错而引起的,并且依社会公益的需要又必须使撤销效力追溯到行为作出之日,那么,由此造成相对方的一切实际损失应由行政主体予以赔偿。
(3)行政行为的撤销是因相对方的过错或行政主体与相对方的共同过错所引起的,撤销的效力通常应追溯到行为作出之日,过错方各依自己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赔偿责任)。
【例题】行政行为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是( )。
A、被撤销的行政行为自行为作出之日起就无效
B、被撤销的行政行为自行为被撤销之日起无效
C、被撤销的行政行为被认为自始不存在
D、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被撤销的行为可以继续发生法律效力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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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行为的废止
1、行政行为废止的条件
(1)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等经有权机关依法修改、废止或撤销,依此作出的相应行政行为如继续实施,则与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相抵触,或因失去其作出依据而废止。
(2)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原行政行为的继续存在将有损公共利益,同时可能会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
(3)行政行为已完成原定的目标、任务,实现了国家的行政管理目的,从而没有继续存在的必要。
2、行政行为废止的法律后果
(1)行政行为废止后,其效力从行为废止之日起失效。
(2)因行政行为的废止给相对人利益造成损失的,行政主体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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