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将于2014年6月14、15日进行,为帮助考生有针对性的进行各科目的复习,小编特为您搜集整理了2014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的一系列资料,希望对您的复习有所帮助!!!
征税范围
一、我国现行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一)销售货物
(二)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
(三)进口货物
二、对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征税规定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到其它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给他人。
三、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征税规定
(一)混合销售行为
1关于混合销售行为的几项特殊规定
(1)运输行业混合销售行为的确定
(2)电信部门混合销售行为的确定
(3)林木销售和管护的处理
(二)兼营非应税劳务
(三)比较混合销售与兼营非应税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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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vstar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