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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律制度辅导(6) 税收相关法律民商法律制度第二章

发表时间:2010/11/5 11:09:15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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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物权的效力

物权的效力,是指法律赋予物权的强制性作用力。

(一)物权的支配力

物权的支配力,是指法律赋予物权的、保障物权人对标的物直接为一定行为并享受其利益的作用力。

(二)物权的优先力

物权的优先力,是指法律赋予物权的、优先于一般债权而行使的作用力。

物权优先力的表现:(1)物权破除债权;(2)优先受偿权;(3)优先购买权。

【例题3】甲有祖传珍贵玉器一件,乙丙均欲购买之。甲先与乙达成协议,以5万元价格出售之,双方约定,次日交货付款。丙知晓后,当晚即携款至甲处,欲以6万元价格购买之。甲欣然应允,并即交货 付款。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与丙之买卖合同无效

B.甲与乙之买卖合同无效

C.乙得请求丙交付该玉器

D.乙得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D

【解析】此处考查物权的优先力。本案中,虽甲乙订约在先,甲丙订约在后,但是甲已经交货于丙,自交付之时货物所有权已经转移至丙,故乙只得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三)物权的妨害排除力

物权的妨害排除力,是指法律赋予物权的、排除他人妨害以回复权利人对物正常支配的圆满状态的效力。

该效力从权利角度可称为“物上请求权”,其内容包括:停止侵害请求权、排除妨碍请求权、消除危险请求权、恢复原状请求权和返还原物请求权等诸项具体权利。

(四)物权的追及效力

物权的追及效力属于物权的妨害排除力,是妨害排除力的具体体现。物权的追及效力,是指物权的标的物无论辗转落人何人之手,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物权人皆可追及其物,向占有人主张权利,请求返 还的效力。

【例题4】甲以自有的一批布匹作抵押向乙借款,办理了登记。在抵押期间,甲未通知乙,便将该批布匹卖给了丙,并已交货付款完毕。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哪些?( )

A.甲与乙之间的抵押合同有效

B.丙无权取得对该批布匹的所有权

C.乙的抵押权可以对抗受让人丙的所有权

D.乙的抵押权不得对抗受让人丙的所有权

【答案】AC

【解析】此处考查物权的追及力。物权的追及效力,是指物权的标的物无论辗转落人何人之手,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物权人皆可追及其物,向占有人主张权利,请求返还的效力。本案中丙善意取得布匹 的所有权,但是由于抵押已经登记,因此,乙仍可对其行使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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