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组织机构
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及经理、监事会,即权力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
(一)股东会
1.股东会的组成及职权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股东会不是公司的代表机构,对内也不进行具体的业务经营与管理。
它的职权主要由法律规定或章程授权。
依照公司法规定,股东会的职权主要有:(简单了解)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股东会作出决议,原则上采取召集会议的方式,但是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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