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转让无形资产
转让无形资产的营业额为纳税人转让无形资产从受让方取得的货币、货物和其 他经济利益。
1、单位和个人转让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 为计税营业额。
2、单位和个人转让抵债所得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额为计税营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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