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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辅导(23) 2011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第四章

发表时间:2010/9/15 11:19:40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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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转让无形资产

转让无形资产的营业额为纳税人转让无形资产从受让方取得的货币、货物和其 他经济利益。

1、单位和个人转让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 为计税营业额。

2、单位和个人转让抵债所得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额为计税营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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