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为您介绍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务代理实务》第四章 发票领购与审查代理的知识点精讲辅导,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第二节 发票填开的要求及操作要点
一、发票的开具要求(熟悉)
1.发票开具使用的要求
(1)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并确认营业收入时,才能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得开具发票;
(2)不得转借、转让或者代开发票;
(3)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拆本使用发票;
(4)不得自行扩大专用发票的使用范围。
2.发票开具时限的要求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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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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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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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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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发出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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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款发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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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货款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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赊销、分期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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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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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货物交给他人代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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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受托人送交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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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视同销售货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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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移送的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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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自2009年1月1日起,先开具发票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票开具的当天。
【例题】(2002年多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下列结算方式中,不以发货当天作为销项税额确认时限的有( )。
A.托收承付,已办妥托收手续
B.交款发货
C.预收货款
D.分期收款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选项B,交款发货结算方式销项税额确认时限为收到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销项税额的确认时限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3.发票开具地点的要求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发票,更不得携带、邮寄或者运输发票出入国境。
4.电子计算机开具发票的要求
必须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并使用税务机关统一监制的机外发票。同时,开具后的存根联应当按照顺序号装订成册,以备税务机关检查。税务机关有统一开票软件的,按统一软件开具发票,无统一自行开发票软件要报税务机关备案。
二、发票填开的操作要点(熟悉)
1.发票的开具
一般情况下,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1)收购单位收购货物或者农副产品付款时;(2)扣缴义务人支付个人款项时。
【例题】(2007年单选)下列项目中,应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的是( )。
A.商场向消费者个人零售商品
B.小商品市场向经销商批发商品
C.转让专利技术的某科研所向受让方收取款项
D.收购单位向农民收购农副产品支付款项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收购单位在收购农副产品向农民支付款项时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2.发票的填写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填开,并在发票联或者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填开专用发票还要求:字迹不得涂改等。填写发票时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3.发票的取得
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一律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4.发票的作废
注意《税法Ⅰ》中关于专用发票作废和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规定。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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