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账务处理
按照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税。没有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税。
不符合会计上确认收入定义的情况,不作收入处理。税法上视同销售,按同类产品的不含增值税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例题】2005年某企业以自产轮胎对外捐赠,成本7000元,消费税适用税率10%,同类产品不含税售价为10000元。账务处理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 9700
贷:库存商品7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
-应交消费税1000
注意:同时考虑增值税和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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