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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扣除项目
1.工资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准予在税前扣除。
(1)注意审核纳税人有无将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安装、清理等发生的工资计入生产成本。
(2)税前不得扣除的工资薪金不得作为计算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税前扣除标准的基数。
2.工会经费、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
(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注意职工福利费的范围。旅游费用不属于职工福利费的列支范围
(2)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3)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软件生产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考试时注意其记账凭证、账务处理;发生的才可以扣除,计提的不允许扣除。
3.企业为职工缴纳的保险费(可能出简答题,编号简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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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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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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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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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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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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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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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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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额扣除
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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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个人所得税,但有优惠
国税函[2009]694号——补充养老保险
(1)个人缴费部分,不得在个人当月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
(2)企业缴费部分,在计入个人账户时,应视为个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与正常工资、薪金合并),不扣除任何费用,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当期应纳个人所得税款,并由企业在缴费时代扣代缴。
对企业按季度、半年或年度缴纳企业缴费的,在计税时不得还原至所属月份,均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扣除任何费用,按照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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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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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别对待
(1)可以扣除: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商业保险费
(2)不得扣除:其他商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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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个人所得税
应在企业向保险公司缴付时并入员工当期的工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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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借款费用
(1)两种处理方式:资本化和费用化--区分哪些利息支出应该资本化,哪些利息支出应该费用化
(2)利息支出--限额扣除。超出部分,纳税调增
(3)加息、罚息允许在税前扣除
(4)资本的利息不能在税前扣除
(5)企业向个人借款利息支出--可以和发票的开具结合起来出简答题(编号简23)--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规定;提供资金的一方如何纳税--缴纳营业税(5%)、城建、教育费附加,按利息收入额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发票--由税务机关代开
5.汇兑损益
企业在货币交易中产生的汇兑损失,除已经计入资产成本以及与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相关的部分外,准予扣除。
6.业务招待费
(1)按孰小原则扣除--发生额的60%与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中较小的一方扣除。
(2)销售(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但不包括营业外收入。
(3)在综合题中,一定要先确定销售(营业)收入,再对业务招待费进行纳税调整。
7.佣金和手续费
(1)注意税前扣除限额
财产保险企业:15%;人身保险企业:10%;其他企业:5%。
(2)企业向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支付的佣金和手续费,必须转账支付;向个人支付的:可以以现金方式,但需要有合法的凭证。
(3)企业已计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相关资产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应通过折旧、摊销等方式分期扣除,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4)企业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直接冲减服务协议或合同金额,并如实入账。
8.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1)暂时性差异,可能调增,可能调减
(2)注意一般行业与特殊行业税前扣除的差别
(3)在综合题中,一定要先确定销售(营业)收入,再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进行纳税调整。
9.公益性捐赠支出
(1)不符合规定的捐赠支出不能在税前扣除;
(2)直接捐赠不能在税前扣除;
(3)超过标准的捐赠支出不能在税前扣除。
考试中,上述这些收入、费用、税金等,注意哪些账务处理错误,需要调整--影响(责任编辑:中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