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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注册税务师考试《财务与会计》精讲第六章1

发表时间:2012/8/16 9:20:50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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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为您介绍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财务与会计》基础知识精讲辅导第六章 股利分配,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6.1 利润分配的内容和程序

一、利润分配的内容

利润分配的内容
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是企业在税后利润中计提的用于增强企业物质储备、防备不测事件的资金。盈余公积包括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两种。
公司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向股东分配利润
企业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制企业为向股东分配股利),又称分配红利,是利润分配的主要阶段。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可以向股东分配利润。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二、利润分配的程序

利润分配的程序
弥补亏损
按照税法规定,企业亏损在一定年限内可用税前利润抵补,超过规定的年限,就只能用税后利润抵补,或用公司盈余积金弥补公司的亏损。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支付普通股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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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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