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文化体育业
征税范围包括文化业和体育业。文化业,指从事文化活动的业务,包括表演、播映、其他文化业。体育业,指举办各种体育比赛和为体育比赛或体育活动提供场所的业务。
1、有线电视台收取的"初装费",属于"建筑业"征税范围;广告的播映属于"服务业——广 告业"征税范围。
2、广播电视有线数字付费频道业务按"文化体育业"税目中的"播映"子目征收营业税。
3、图书、杂志、报纸及其他资料的借阅业务按此税目征税。
4、出租文化场所属于"服务业一一租赁业"征税范围。
5、以租赁方式为体育比赛提供场所的业务,属于"服务业一一租赁业"征税范围。
6、按规定收取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在2010年底前3年内免征营业税。(2010年新增)
7、对境内单位和个人在我国境外提供文化体育业(除播映)劳务暂免征收营业税。同时,对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外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文化体育业(除播映),也不征收营业税。(2010年新增)
【例题】(2007):依据营业税的有关规定,不属于“文化体育业”征税范围的有( )。
A.有线电视台收取的“初装费”
B.广告播映
C.出租文化场所
D.广播电视有线数字付费频道业务
E.科技讲座
【答案】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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