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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二》精讲讲义第二章4

发表时间:2012/6/29 9:02:33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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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为您介绍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二》基础知识精讲辅导第二章 个人所得税,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一)范围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着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二)注意区分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稿酬所得、财产转让所得。

1.提供着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的所得(转让着作权免营业税)。

2.对于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属于提供着作权的使用所得,故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3.个人取得特许权的经济赔偿收入,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赔款的单位或个人代扣代缴。

(三)编剧从电视剧的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不再区分剧本的使用方是否为其任职单位,统一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例题o多选题】下列个人收入中,应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    )。

A.个人取得的特许权经济赔偿收入

B.作家公开拍卖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复印件的收入

C.编剧从任职的电视剧制作中心获得的剧本使用费收入

D.教师自行举办培训班取得的收入

E.出版社专业作者翻译作品后,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收入

【答案】ABC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1.利息(包括银行结算账户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相关链接】重点掌握免征范围:个人取得国债利息、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教育储蓄存款利息,均免征个人所得税。自2008年10月9日(含)起,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

2.职工个人取得的量化资产:

(1)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仅作为分红依据,不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式取得的企业量化资产参与企业分配而获得的股息、红利,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例题1o多选题】下列利息收入中,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    )。

A.员工参加集资取得的利息

B.2009年居民取得储蓄存款利息

C.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D.教育储蓄存款利息

E.个人按规定缴付住房公积金而存入银行账户取得的利息

【答案】BCDE

【解析】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收入、教育储蓄利息收入和个人按规定缴付住房公积金而存入银行账户取得的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2008年10月9日(含)起,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例题2o多选题】以下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    )。

A.个人从上市公司得到的年底劳动分红

B.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购买住房

C.股份有限公司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购买汽车

D.单位经批准向个人集资支付的集资利息

E.个人利用业余时间写作获得的稿酬

【答案】CD

【例题3o单选题】下列关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相关规定,说法不正确的是(    )。(2010年)

A.个人从银行及其他储蓄机构开设的用于支付电话、水、电、煤气等有关费用属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性质,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B.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仅作为分红依据,不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也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C.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企业量化资产参与企业分配而获得的股息、红利,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D.个人在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自2003年9月1日起孳生的利息,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自2008年10月9日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利息视同储蓄存款利息,暂免个人所得税)

【答案】B

【解析】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仅作为分红依据,不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八、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解释】最重要的是房屋的租赁。涉及到多个税种。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商店购买者个人签订协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按优惠价格出售其开发的商店给购买者个人,但购买者个人在一定期限内必须将购买的商店无偿提供给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外出租使用。其实质是购买者个人以所购商店交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租而取得的房屋租赁收入支付了部分购房价款。对购买者个人少支出的购房价款,应视同个人财产租赁所得,按照"财产租赁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每次财产租赁所得的收入额,按照少支出的购房价款和协议规定的租赁月份数平均计算确定。(实质重于形式)

【解释】全部购房款=实际支付购房款+少支出价款(实质租金)

个人取得的财产转租收入,属于"财产租赁所得"的征税范围。在确定纳税义务人时,应以产权凭证为依据,对无产权凭证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产权所有人死亡,在未办理产权继承手续期间,该财产出租而有租金收入的,以领取租金的个人为纳税义务人。(受益原则纳税)

九、财产转让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具体规定如下:

(一)境内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解释】境外股票转让所得正常征税。

(二)量化资产股份转让:

1.集体所有制企业在改制为股份合作企业时,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暂缓征收个人所得税;(支持股份制改造)

2.个人将量化资产的股份转让时,就其转让收入额,减除个人取得该股份时实际支付的费用支出和合理转让费用后的余额,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判断题)

总结:

(1)个人在形式上取得企业量化资产(取得的仅作为分红依据,不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不征个人所得税;

(2)个人在实质上取得企业量化资产(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缓征个人所得税;

(3)个人转让量化资产--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4)个人取得量化资产的分红(以股份形式取得企业量化资产参与企业分配而获得的股息、红利)--按"利息、股息、红利"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解释】不拥有所有权的量化资产不征,拥有所有权也不征(实际是暂缓);转让时按财产转让所得征税;无论拥有所有权或不拥有所有权的量化资产如果参与分配了就要按照"利息、股息、红利"征收个人所得税。

3.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解释】主体是个人,不包括单位;自用超过5年;家庭唯一生活用房,不包括二套房,不包括商用房。

【解释】自2010年10月1日起,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一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

4.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拍卖取得的所得,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拍卖除文字作品原稿及复印件外的其他财产,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相关链接】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拍卖取得的所得,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拍卖别人作品手稿或个人拍卖除文字作品原稿及复印件外的其他财产,都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题o多选题】以下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    )。

A.个人转让债券取得的所得

B.个人出版小说获得的收入

C.个人将其收藏的已故作家文字作品手稿拍卖取得的所得

D.个人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拍卖取得的所得

E.个人将自己的汽车转让取得的所得

【答案】ACE

十、偶然所得

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新增】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新增】购买社会福利有奖募捐一次中奖不超过1万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的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十一、其他所得

企业为个人购买房屋或其他财产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

1.企业出资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的。

2.企业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向企业借款用于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投资者、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且借款年度终了后未归还借款的。

具体征税办法:

(1)对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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