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的税率=(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
1、财产转让所得中允许减除的财产原值(区分有价证券、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和其他财产)
2、合理费用——相关税、费
【例题】(2006/2007):依据个人所得税相关规定,计算财产转让所得时,下列各项准予扣除的是( )。
A.定额800元
B.定额800元或定率20%
C.财产净值
D.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
【答案】D
3、个人购买和处置债权过程中发生的拍卖招标手续费、诉讼费、审计评估费以及缴纳的税金等合理税费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允许扣除。
【例题】(2009):2008年中国公民孙某转让境外上市公司的股票净所得200000元;从中国境内上市公司分得股息3000元;购买企业债券30000份,每份5元,支付相关税费1500元,当年转让10000份,卖出价5.5元每份,支付相关税费550元。孙某上述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790
B.40790
C.41090
D.43210
【答案】C=200000×20%+(55000-50000-500-550)×20%+3000×20%×50%
考点是征税规定,要关注财产转让发生费用的扣除规定,一般以多选题和计算题形式出现。
十、偶然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的税率=每次收入额×20%
考点是税法关于偶然所得计税不得扣任何费用的规定,考生要结合关于此所得的税收优惠规定。
【例题】(2006):某外籍人士在中国境内购物获得实物奖价值5000元,其委托商店将实物全部送给了某幼儿园,则( )。
A.奖品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B.其应交纳个人所得税1000元
C.其应交纳个人所得税700元
D.其应交纳个人所得税560元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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