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注册税务师考试课程 全面的了解注册税务师考试的相关重点,小编特编辑汇总了 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相关资料 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4)普遍管辖权
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我国《刑法》。
【例题·单选题】我国公民在中国领域外犯我国《刑法》规定之罪,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是( )。
A.经过外国审判的
B.回国后立即自首的
C.法定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D.按犯罪地法律不受处罚的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刑法的空间效力范围。按照《刑法》规定,我国公民在中国领域外犯《刑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我国《刑法》,但是按《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但国家公务员和军人除外。
【考点二】刑法的时间效力
1.刑法生效的方式
(1)刑法生效的方式有两种: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和公布之后经过一定时间再生效。
(2)我国刑法典的生效一般采取后一种方式。
2.刑法失效的方式也有两种:一是立法机关明文宣布刑法失效;二是新法施行后替代了旧法规定,使旧法自然失效。
3.刑法溯及力,是指刑法对其生效以前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
【解释1】我国刑法在溯及力问题上采取"从旧兼从轻"的原则。
【解释2】刑法的溯及力问题从本质上说,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定罪判刑应该以行为时的有效法律的明文规定为限,行为人只能根据行为之时的有效法律预见其行为后果,行为之后才实施的法律原则上不能对该行为有效,但如果法律发生变更时,又考虑到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故产生了刑法时间效力的"从旧兼从轻"的规则。首先,要考虑的是适用旧法,即行为时的法律规定。其次,当新旧法规定不同时,按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处理。最后,刑法溯及力适用只能是未决犯(即未决的案件),对于已决犯则不适用。再审程序是对生效的判决认为却有错误而适用的审判监督程序,是已决案件,因此只能适用行为当时或者原来审判时候的法律。
【考点三】刑法的基本原则
1.罪刑法定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即什么行为是犯罪、各种犯罪的构成要件和应惩处的刑罚,以及各个刑种如何具体适用等,都必须由刑法明文规定。
【解释】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罪刑法定原则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溯及既往和类推适用。
【案例】某一行为在新刑法中是犯罪,但在旧刑法中不认为是犯罪,此时法院宣告该行为为无罪,体现了罪刑法定原则,因为罪刑法定原则的一层重要含义是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溯及既往,即重法不溯及既往。
2.平等适用刑法原则
3.罪刑相当原则
罪刑相当原则又称为罪刑相适应原则、罪刑均衡原则。
【相关链接1】《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基本原则: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行政应急性原则。
【相关链接2】《行政许可法》的基本原则:法定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便民和效率原则、救济原则、信赖保护原则、行政许可不得转让原则、监督原则。
【相关链接3】《行政处罚法》的基本原则:行政处罚法定原则、处罚公开、公正、过罚相当原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保障相对人权益原则、监督制约原则、职能分离原则、一事不二罚(款)原则。
【相关链接4】《行政复议法》的基本原则:合法原则、公正原则、公开原则、及时原则、便民原则。
【相关链接5】《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审查原则、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决定不停止执行原则、司法变更有限原则。
【例题·多选题】根据《刑法》的规定,( )体现罪刑相当原则。
A.对一切人的犯罪都应平等地适用刑法
B.对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C.对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D.禁止类推适用
E.对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答案】BCE
【解析】本题考核刑法基本原则中的罪刑相当原则。罪刑相当原则,又称罪刑相适应原则、罪刑均衡原则,指根据罪行危害性的大小决定处刑的轻重。选项A是平等适用刑罚原则;选项D是罪刑法定原则。
相关推荐:
编辑推荐: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