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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多选题
【例题1·多选题】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八项"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栏,应填写( )。
A.本期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及劳务的销售额
B.本期适用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的销售额
C.本期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
D.本期直接免征增值税货物的销售额
E.本期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销售额
【答疑编号941070107】
【答案】AD
【解析】考核考生对增值税申报表主表各栏目的填写要求是否熟悉。填表说明要求第8项填写按税法规定直接免征增值税的货物及劳务的销售额及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及劳务的销售额。选项BCE都各有自已填写的栏目。
【例题2·多选题】注册税务师在审核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缴纳增值税时,发现下列情况应作为纳税义务发生确认应税销售实现的有( )。
A.发出的代销商品,货款尚未收到,在第90天收到代销清单时
B.发出的代销商品,尚未收到代销清单,在第15天收到部分货款
C.发出的代销商品,未收到货款和代销清单,于货物发出后满150天时
D.商品尚未发出,在预收30%的货款时
E.发出的代销商品,未收到货款和代销清单,于货物发出后满180天时
【答疑编号941070108】
【答案】ABE
【解析】对于委托代销业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原则上应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开具的代销清单的当天。但实务中,有的代销业务因各种原因没有及时清算,造成委托代销清单的获取时间拖得过长。国家税务总局针对这些问题,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中对纳税义务的时间做了进一步的明确:
(1)纳税人以代销方式销售货物,在收到代销清单前已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的当天。
(2)对于发出代销商品超过180天仍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视同销售实现,一律征收增值税,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代销商品满180天的当天。
选项C,不满180天,所以是错误的。选项D,商品并未发出,预收货款时不涉及代销收入的确认。
【例题3·多选题】关于增值税纳税申报代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证通过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认证之后3个月内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B.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申报抵扣2003年11月1日起取得的运输发票增值税进项税额时,应向主管国家税务局填报《增值税运输发票抵扣清单》纸质文件及电子信息,未填报的,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C.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如果因管理不善而造成损失,应将损失货物的进项税额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D.2004年2月l日以后开具的海关完税凭证,应当在开具之日起90天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逾期不得抵扣
E.因进货退出收回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进货退出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答案】BCE
【解析】选项A,应是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通过的当月进行抵扣;选项D,应是在开具之日起90天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服期结束前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
【例题4·多选题】下列金融业务中,有关营业税计税依据的确定,表述正确的是( )。
A.金融机构从事外汇买卖业务,以卖出价为营业额
B.金融机构销售账单凭证、支票,以取得的收入为营业额
C.金融机构将吸收的存款贷与他人使用,以贷款利息减去存款利息的余额为营业额
D.金融机构进行债券转让业务,以买卖债券的价差收入为营业额
【答案】BD
【解析】选项A,外汇买卖,应当以买卖外汇的差价收入为计税依据;选项C,实为一般贷款业务,以贷款的利息收入为计税依据。复习要理解有关知识点,考试中要灵活判断。
【例题5·多选题】以下有关缴纳营业税计税依据表述正确的是( )。
A.纳税人从事安装工程作业,不论所安装的设备价值是否作为安装工程产值,其营业额均应包括设备的价款在内
B.股票转让的营业额为买卖股票的价差收入
C.办理初保业务,其营业额为纳税人经营保险业务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
D.其他金融商品转让,其营业额为转让其他金融商品的价差收入
E.融资租赁以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残值)减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以直线法折算出本期的营业额
【答案】BCD
【解析】选项E在考核考生对融资租赁业务的理解。融资租赁业务实为贷款买设备,出租方收入实为利息性收入。但全部价款中应包括残值。
三、简答题
【例题·简答题】A厂为大型机器设备生产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备建筑业安装资质。2005年8月与B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总包合同中注明:A厂向B公司销售其自产机器设备二台并负责安装,设备价款100万元、安装费5万元,预收定金21万元;另外A厂还为B公司安装,B公司自行购置D厂的机器设备五台,安装费15万元,预收定金3万元。同时,A厂为保证安装速度和质量,将设备的线路安装和油漆工程分包给C施工队,签订协议约定:费用4万元,预付定金0.8万元。A、B、C分别按协议约定履行协议,A厂原收取的B公司定金转作设备价款和安装费;A厂原预付给C施工队定金也抵应付的安装款。
要求:确定A厂应如何履行增值税、营业税纳税义务。(不需计算具体应纳税额)
【答案】
1.根据税法规定,符合两个条件(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批准的建筑业施工(安装)资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包和分包合同中单独注明建筑业劳务价款)的企业,销售的自产货物征收增值税,提供的建筑业劳务收入征收营业税。A厂与B公司签订的销售设备并负责安装的合同,符合该政策规定,100万元的设备计征增值税,5万元安装费计征 "建筑业"营业税。
2. A厂为B公司安装B公司自行购置的机器设备5台,属单纯提供安装劳务,设备价款未含在安装产值中,仅对安装费计征建筑业营业税。A厂将部分劳务分包给C施工队,分包费用可在A厂计税营业额中扣除,并应代扣代缴C施工队的"建筑业"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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