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为您介绍2013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务代理实务》第十六章 注册税务师执业文书知识点精讲辅导,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第三节 涉税鉴证报告
一、涉税鉴证报告的基本内容
涉税鉴证报告作为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尽管鉴证的项目或内容有所差异,但构成的正文应当包括下列要素:
(一)标题。鉴证报告的标题应当统一规范为"鉴证事项+鉴证报告"。 ;
(二)编号。(新增)
(三)收件人。鉴证报告的引言段应当表明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责任
(四)引言。
(五)鉴证实施情况。
(六)鉴证结果。
(七)注册税务师和税务事务所的签章
(八)报告出具的日期
二、涉税鉴证业务报告的基本操作程序
(一)整理分析鉴证相关证据资格
(二)编制涉税鉴证业务报告
(三)复核涉税鉴证业务报告
(四)签发、编号,形成正式的涉税鉴证业务报告
(五)交由委托人审核签收
参见书中p384表格(范本)新增
例题:下列属于涉税鉴证类执业文书的是( ) 。
a.税收筹划报告
b.涉税咨询答复报告
c财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鉴证
d.纳税建议报告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选项abd均是涉税服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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