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为您介绍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财务与会计》基础知识精讲辅导第九章 流动资产(二),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9.1 存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9.1.1 存货的概念及确认条件
(一)存货的概念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二)存货的确认条件
1.存货所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9.1.2 存货的初始计量
(一)入账价值基础
实际成本(历史成本)
(二)不同取得渠道下,存货的入账价值构成
1.购入方式
(1)非商业企业
购入存货的入账成本=买价+进口关税+运费(内扣7%形成进项税额)、装卸费、保险费
注:仓储费(不包括在生产过程中的仓储费)是计入当期损益的。
(2)商业企业进货费用的三种处理
①与非商业企业相同:进货费用计入存货的采购成本;
②先进行归集,期末根据所购商品的存销情况分别进行分摊,对于已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主营业务成本),留存部分的进货费用计入存货成本;
③金额较小的,也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销售费用)。
2.委托加工方式
(1)入账成本的确认
委托加工的材料+加工费+运费+装卸费+(如果收回后直接出售的,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应计入成本;如果收回后再加工而后再出售的,则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的借方,不列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
(2)案例解析
经典例题-2【基础知识题】甲公司委托乙公司代为加工一批物资,相关资料如下:
①2008年4月1日甲公司发出加工物资,成本80万元;
借:委托加工物资 80
贷:原材料 80
②2008年5月1日支付加工费用10万元,并支付增值税1.7万元;
借:委托加工物资 1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
贷:银行存款 11.7
③2008年5月1日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执行消费税率为10%;
A.计税基础的认定
a.市场价格;
b.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率)=(80+10)÷(1-10%)=100(万元);
B.应交消费税=100×10%=10(万元);
C.如果收回后直接用于对外销售的,由受托方代交的消费税计入加工物资的成本,相关分录如下:
a.支付消费税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10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10
b.完工收回加工物资时:
借:库存商品 1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100
c.出售此商品时:
借:应收账款 234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
结转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100
贷:库存商品 100
不再计列消费税;
D.如果收回后再加工而后再出售时:
a.由受托方代交的消费税先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的借方: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0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10
b.完工收回加工物资时:
借:原材料 90
贷:委托加工物资 90
c.最终产品出售时,按总的应交消费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的贷方(假设为28万):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28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28
d.最后,再补交其差额即可: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8
贷:银行存款 18
【要点提示】对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会计处理,考生应重点掌握消费税与加工物资成本的关系。委托加工物资的入账成本计算是单选题的常见选材,委托加工物资入账成本的构成因素是多选题的常见选材。
3.自行生产的存货
入账成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
备注: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应计入当期损益,不得计入存货成本。
4.投资者投入方式
按投资各方的确认价值来入账,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5.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
按取得存货的公允价值入账
6.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方式换入的
详见第十章《非流动资产》讲解。
7.盘盈的
按重置成本作为入账成本
【要点提示】存货的入账成本计价常见于单选题,考生应重点掌握购入方式、债务重组方式、委托加工方式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方式下入账成本的内容构成及数据推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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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