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被害人陈述
被害人陈述,是指被害人就其所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情况和其他与案件事实有关的情况,向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所作的陈述。
被害人陈述与证人证言的不同在于:被害人与证人的诉讼地位不同,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处于当事人地位,而证人只是一般的诉讼参加人。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案件情况,向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所作的承认犯有某种罪行的交代或否认犯罪、反驳控诉的申辩和辩解。
(五)鉴定结论
鉴定结论,是指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的指派或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
刑事诉讼中常见的鉴定有:法医鉴定、司法精神病鉴定、刑事技术鉴定、其他技术鉴定等。
(六)勘验、检查笔录
勘验、检查笔录是指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依法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等进行勘验、检查所作的记载。
(七)视听资料
视听资料,是指采用现代化科学技术手段,将可以重现原始声音、原始形象的磁带,或储存于电子计算机中的数据、信息等,作为证明案件事实的资料。
【例题5】一女青年被杀,在现场发现一本小说,小说的目录页上书写着女青年男友张三的名字,小说有批注,经鉴定是张三的笔迹,通过上述证据,发现了本案的犯罪嫌疑人张三。关于本案的证据,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小说是书证
B.小说中记载的内容是证人证言
C.小说记载张三名字的这一部分为书证,批注为物证
D.小说记载张三名字的这一部分及小说上的批注为书证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核刑事诉讼中的证据种类。物证是以本身的外部特征、存在位置、属性来证明案件;而书证则是以文字、符号、图画等记载的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本案中小说的证明形式是多方面的,“书上有张三的名字”是以书证证明案件的,“小说上批注的笔迹是张三的”是以物证证明案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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