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3年注册税务师考试《财务与会计》精讲第十一章3

发表时间:2012/8/22 8:56:01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本文主要为您介绍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财务与会计》基础知识精讲辅导第十一章 非流动资产(二),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11.3 持有至到期投资

11.3.1 持有至到期投资概述

(一)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定义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二)持有至到期投资的特征

1.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

2.企业有明确意图持有至到期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表明企业没有明确意图将金融资产投资持有至到期:

(1)持有该金融资产的期限不确定;

(2)发生市场利率变化、流动性需要变化、替代投资机会及其投资收益率变化、融资来源和条件变化、外汇风险变化等情况时,将出售该金融资产。但是,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项引起的金融资产出售除外;

(3)该金融资产的发行方可以按照明显低于其摊余成本的金额清偿;

(4)其他表明企业没有明确意图将该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的情况。

对于债券赎回权在发行方的不影响此投资"持有至到期"的意图界定,但主动权在投资方的则不可界定其持有至到期的投资意图。

【要点提示】此知识点属多项选择题选材,一般以论断的正误甄别为测试角度。

3.有能力持有至到期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表明企业没有能力将具有固定期限的金融资产投资持有至到期:

(1)没有可利用的财务资源持续地为该金融资产投资提供资金支持,以使该金融资产投资持有至到期;

(2)受法律、行政法规的限制,使企业难以将该金融资产投资持有至到期;

(3)其他情况。

11.3.2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会计处理

(一)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初始计量

1.入账成本=买价-到期未收到的利息+交易费用;

2. 一般会计分录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面值)

――应计利息(债券买入时所含的未到期利息)

――利息调整(初始入账成本-债券购入时所含的未到期利息-债券面值)(溢价记借,折价记贷)

应收利息(债券买入时所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贷:银行存款

(二)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后续计量

(三)到期时

借:银行存款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应计利息)

(四)持有至到期投资提取减值的会计处理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减值计提后,后续利息收益=新的本金×旧利率

(五)未到期前出售持有至到期投资时

借:银行存款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利息调整(也可能记借方)

――应计利息

投资收益(可能记借也可能记贷)

(六)到期前处置或重分类对所持有剩余非衍生金融资产的影响

企业将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到期前处置或重分类,通常表明其违背了将投资持有至到期的最初意图。如果处置或重分类为其他金融资产的金融资产相对于该类投资在出售或重分类前的总额较大,则企业在处置或重分类后应立即将其剩余的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重分类日,该投资剩余部分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在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入账)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利息调整(也可能记借方)

――应计利息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也可能记借方)

相关文章:

2013年注册税务师考试《财务与会计》精讲第十一章汇总

2013年注册税务师考试《财务与会计》精讲第十章汇总

更多关注:注册税务师考试报考条件    考试培训   考试教材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 税务师考试

        [考霸通关班]

        4大模块 准题库自主资料

        480

        了解课程

        896人正在学习

      • 税务师考试

        [考霸精品班]

        2大模块 准题库自主资料

        380

        了解课程

        496人正在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