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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务代理实务知识精讲第十三章2

发表时间:2012/4/27 9:34:54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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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为您介绍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务代理实务第十三章 注册税务师执业文书的知识点精讲辅导,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第二节 涉税服务业务报告

一、涉税服务业务报告的基本内容(熟悉)

文头
由出具单位名称和文号组成
文号一般由年份、报告性质简称和顺序编号等要素组成
正文
(1)标题:应当统一规范为“涉税服务事项+报告”
(2)收件人
(3)引言段
(4)服务过程及实施情况
(5)专业意见
(6)报告的其他要素。包括
税务师事务所所长和注册税务师的签名或盖章,税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
报告日期
涉税服务业务报告经过草拟、复核和签发后,形成正式报告交由委托方或其他使用人的日期

二、涉税服务业务报告的基本操作程序(熟悉)

(一)整理报告相关信息资料

(二)草拟涉税服务业务报告

(三)复核涉税服务业务报告

在正式出具涉税服务业务报告前,税务师事务所可以在不影响独立判断的前提下,与委托人就拟出具报告的有关内容进行沟通。

(四)签发、编制文号,形成正式的涉税服务业务报告

(五)交由委托人审核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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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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