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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精选多选题解析8

发表时间:2014/2/8 14:20:11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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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答案]:BD

[解析]:本题考查合同撤销及变更请求权的行使。依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或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根据该条规定,具有合同撤销权的机关是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

[该题针对"合同的效力"知识点进行考核]

72.

[答案]:ABE

[解析]:本题考核买卖合同的解除。因标的物的主物不符合约定而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及于从物。所以选项A正确。标的物为数物,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可以就该物解除,但该物与他物分离使标的物的价值显受损害的,当事人可以就数物解除合同。所以选项B正确。

出卖人不交付其中一批标的物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今后其他各批标的物的交付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以及今后其他各批标的物解除。买受人如果就其中一批标的物解除,该批标的物与其他各批标的物相互依存的,可以就已经交付和未交付的各批标的物解除。选项CD说法不准确,不选。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所以选项E正确。

[该题针对"合同的效力"知识点进行考核]

73.

[答案]:CD

[解析]:本题涉及具有人身性质合同的履行及不可抗力的认定问题。本题中,大雪飘飘,寒风怒号,尚不能构成不可抗力,谢某取消演出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谢某不能以不可抗力为由免除责任。谢某与剧院之间的合同为具有人身性质的劳务合同,因此不能请求强制执行。谢某因违约行为应对剧院承担违约责任,该违约责任为赔偿损失。

[该题针对"合同责任"知识点进行考核]

74.

[答案]:DE

[解析]:本题考核承揽合同。承揽合同的标的是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的工作成果,所以选项A错误。未经承揽人同意,定作人可以解除承揽合同。选项B错误。承揽人将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选项C错误。

[该题针对"承揽合同"知识点进行考核]

75.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运输合同。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该题针对"运输合同"知识点进行考核]

76.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查保管人对保管物毁损、灭失免责的情形。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保管人应当妥善保护管保管物。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按照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保管人,寄存人未告知,致使保管物受损失的,保管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此,A项符合法律规定,E项错误。

根据规定,保管人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对保管物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此,D项错误。

根据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在保管合同中,保管人的注意义务因保管合同是否有偿,而有所不同。无偿保管合同较有偿保管合同的注意义务要少一些。所以,本题中ABC三项是正确的。

[该题针对"保管、仓储合同"知识点进行考核]

77.

[答案]:BC

[解析]:本题考核先诉抗辩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

(1)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3)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债务人移居国外,境内没有财产,债权人也无法与其取得联络的,属于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情况。所以选项BC正确。如果保证人是以书面形式表示愿意承担连带责任的,此时保证人就是连带保证人,这个时候,就没有先诉抗辩权。但是选项D没有体现出"书面",所以不能选。选项E是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一个前提。

[该题针对"保证的概念和特征"知识点进行考核]

78.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核抵押财产。按照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该题针对"抵押权"知识点进行考核]

79.

[答案]:CD

[解析]:本题考核重复抵押的效力。重复抵押时,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比例清偿;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清偿;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选项ABE说法都是错误的。

[该题针对"抵押权"知识点进行考核]

80.

[答案]:ABE

[解析]:本题考核留置权的特征和成立条件。留置权的特征:留置权属于担保物权,具有从属性、不可分性、物上代位性;留置权以债务人的特定动产为标的物;留置权的产生以债权人依债而占有留置财产为前提;留置权所担保的债权与留置财产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选项E错误);留置权是法定担保物权。

留置权是法定担保物权,其成立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

(1)须债权人依合同占有债务人的动产,能够充分此条件的主要有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和承揽合同。(2)须债权的发生与留置财产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3)须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获清偿。下列情形,不成立留置权:留置违反公序良俗,如扣留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留置与其承担的义务相抵触,如运输合同的承运人在发运地留置货物;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不得留置财产的。

留置权的产生以债权人依债而占有留置财产为前提,体现的是对债的一种担保物权。选项C的说法错误,首先这里的行为人指代不明,不知道其是债权人还是第三人;其次这里没有体现是依债而占有的留置财产。

[该题针对"留置权"知识点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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