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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知识精讲第四章1

发表时间:2012/4/9 8:40:05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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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为您介绍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第四章 营业税的知识点精讲辅导,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第一节 营业税概述(了解)

一、营业税的概念

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二、营业税特点:

(一)一般以营业额全额为计税依据

(二)按行业设计税目税率

(三)计算简便,便于征管

三、营业税与增值税关系

第二节 营业税的基本规定

一、营业税征税范围的基本规定

营业税征税范围:是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

(一)"境内"的含义

(1)提供或者接受税法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2)所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3)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

(4)所销售或者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

(二)应税行为的含义:

1.视同发生应税行为:

单位和个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发生应税行为:(1)单位或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给个人;(2)单位或个人自己新建建筑物所发生的自建建筑物销售行为;(3)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其他:

(1)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垃圾处置劳务目前未纳入营业税范围,对其处置垃圾取得的垃圾处置费,不征收营业税。

(2)对房地产主营部门或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房专项维修基金,不计征营业税。

(3)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三)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划分

比较营业税混合销售与兼营非应税劳务:

行为
判定
税务处理
混合销售
强调同一项销售行为中存在两类经营项目的混合,二者有从属关系
依纳税人经营主业,只征一种税
兼营非应税劳务
强调同一纳税人的经营活动中存在两类经营项目,二者无直接从属关系
依纳税人核算水平
1.分别核算:征两税
2.未分别核算:由税务机关核定
特殊情况
(1)建筑业自设工厂
(2)生产企业销售并安装自产货物
——

【例题·单选题】按《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企业下列行为属于兼营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的是( )。

A.运输企业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售货物

B.饭店开设客房、餐厅从事服务业务并附设商场销售货物

C.建材商店销售建材还兼营建筑、安装、装修业务

D.电信部门为用户安装电话,并销售电话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A属于营业税混合销售行为;选项C属于增值税兼营行为;选项D属于营业税混合销售行为。

【考题·多选题】(2010年)下列业务中,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的有( )。

A.基金公司在境内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

B.我国企业转让其境外所拥有的房产

C.单位将境内承租的场地转租给他人收取现金

D.境外某外国企业将一台设备出租给我国境内企业使用

E.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着作权属于受托方的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选项A,不征收营业税;选项B,不动产在境外,不属于我国营业税征税范围;选项E,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着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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