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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辅导:营业税(19)

发表时间:2011/4/19 11:37:50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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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注册税务师课程 全面的了解注册税务师考试的相关重点,小编特编辑汇总了 2011年注册税务师相关资料 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第七节 娱乐业营业税的规定

一、税目与税率

1、税目

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桌)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网吧。

2、税率

一般为20%,但从2004年7月1日起,台球、保龄球的营业税税率下调为5%

二、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

三、计税依据――熟悉

娱乐业的营业额为经营娱乐业向顾客收取的各项费用,包括门票收费、台位费、点歌费、烟酒和饮料收费及经营娱乐业的其他各项收费。

四、申报与缴纳

会员费、席位费和资格保证金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会员组织收讫会员费、席位费、资格保证金和其他类似费用款项或者取得所取这些款项凭据的当天。

【应用举例---03年单选】某保龄球馆2006年3月发生的业务如下:保龄球票价收入860000元,销售香烟取得收入8500元,销售饮料取得收入12000元,销售毛巾等日用品取得收入3200元,把其中的一间办公室出租给个人卖饮料,本月取得租金为6000元;本月支付场租费200000元,工作人员工资34000元,设备维修费4800元,其他费用5800元。该保龄球馆本月应纳营业税为( )元。

A.172000 B.172300 C.44485 D.177040

答案:C

解析:娱乐业的营业额是纳税人向顾客收取的各项费用,包括门票收入、烟酒和饮料等销售收入;纳税人出租办公室收入,因与娱乐业分别核算,按租赁业计算营业税。

应纳营业税额=(860000+8500+12000+3200)×5%+6000×5%=444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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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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