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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第五章精讲1

发表时间:2012/9/10 11:13:54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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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为您介绍2013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第五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知识点精讲辅导,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第一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

一、概述、特点、立法原则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概念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从事工商经营,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二)特点:

1.税款专款专用

2.属于一种附加税

3.根据城镇规模设计税率

4.征收范围较广

二、城建税基本规定

(一)征税范围

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以及税法规定征收"三税"的其他地区。

(二)纳税人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是在征税范围内从事工商经营,并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

自2010年12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开始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三)税率--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共分三档:

档 次
纳税人所在地
税 率
1
市区
7%
2
县城、镇
5%
3
不在市、县、城、镇
1%

【三个具体规定】:

1.由受托方代收、代扣"三税"的: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税率计算代收、代扣城建税;

2.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按纳税人缴纳"三税"所在地的规定税率就地缴纳城建税;

3.铁道部:税率统一为5%。

(四)计税依据

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

特殊规定:

1."三税"补、罚,城建税也要补、罚;"三税"的滞纳金和罚款,不作城建税的计税依据;

2."三税"减免,城建税也减免。

【考题·单选题】(2011年)某旅游开发公司总公司在市区,分公司在县城。2010年10月,总公司自营业务应纳营业税12万元,分公司取得旅游景点门票收入2万元,歌舞厅收入25万元。2010年10月该旅游开发公司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共计( )万元。

A.0.85 B.1.09

C.1.19 D.2.73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总公司按照市区7%的税率计算城建税,分公司按照县城5%的税率计算城建税。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12×7%+(2×3%+25×20%)×5%=1.09(万元)

(五)减免税:主要有:

1.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增值税、消费税的,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2.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经总局审批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计征范围。

3.对"三税"补罚,城建税也要补罚,但"三税"的滞纳金和罚款不作城建税的计税依据。

4."三税"减免,城建税也减免;对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征收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律不予退(返)还。

5.其他优惠:减免营业税,同时减免城建税

(六)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实纳增值税税额+实纳消费税税额+实纳营业税税额)×适用税率

【例题·单选题】某市区一企业2011年6月缴纳进口关税65万元,进口环节增值税15万元,进口环节消费税26.47万元;本月实际缴纳增值税36万元,营业税13万元,消费税85万元。在税务检查过程中,税务机关发现,该企业所属宾馆上月隐瞒饮食服务收入50万元,本月被查补相关税金。本月收到上月报关出口自产货物应退增值税35万元。该企业6月份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税额( )元。

A.95550  B.124579

C.71050  D.122829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当月查补的营业税属于企业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应作为城建税的计税依据。6月份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税额=(36+85+13)×7%+50×5%×7%=9.38+0.175=9.555(万元)=95550(元)

(七)征收管理

1.纳税人直接缴纳"三税"的,在缴纳&qu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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