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按照《条例》规定,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征收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税税额=计税价格×税率
第六节 税收优惠——实行法定减免税
一、具体规定
1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车辆免税;
2.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免税;
3.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税;
4.防汛部门和森林消防等部门购置的由指定厂家生产的指定型号的用于指挥、检查、 调度、报汛(警)、联络的专用车辆;
5.回国服务的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1辆个人自用国产小汽车;
6.长期来华定居专家1辆自用小汽车;
7.自2004年10月1日起,对三轮农用运输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8.有国务院规定予以免税或者减税的其他情形的,按照规定免税或者减税。
9、自2009年1月20日起,对1.6升排量的小汽车车购税税率减半征收。(2010年新增)
【例题】(2008):依据车辆购置税的有关规定,下列车辆中可以享受法定减免的是( )。
A.国家机关购买的小汽车
B.留学人员购买的小汽车
C.有突出贡献专家购买的小汽车
D.国际组织驻华机构购买的自用小汽车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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