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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民事法律关系辅导(5)

发表时间:2011/11/2 11:21:46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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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辅导资料

四、民事法律事实

民事法律事实是指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或消灭的事实或客观现象。民事法律事实是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原因。

1、事件又称法律事件与当事人意志无关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事实。如:战争(来于社会);雪灾(来于自然);实效的规定(来于时间的流逝)。

2、行为又称法律意义的行为与当事人意志有关,且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后果的那些行为。

(1)表意行为:行为人通过意思表示进行的行为,表意行为包括民事法律行为和准法律行为。(是指民事法律行为以外,当事人实施的意思通知、感情表示的行为)、可变更或可撤销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

(2)非表意行为:当事人无须意思表示而实施的行为。主要包括事实行为。如:不当得利、无因管理、侵权行为等。

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辅导资料

【例题】下列民事法律事实中,属于非表意行为的有( )。(2006年)

A、不当得利

B、无因管理

C、侵权行为

D、合同

E、债务承担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法律事实中的行为。根据行为人是否进行意思表示,可以将行为分为表意行为和非表意行为。非表意行为是指当事人无须意思表示而实施的行为。主要包括事实行为。选项AB属于事实行为,C属于违法行为,所以本题选择ABC正确。而D合同与E债务承担均需要意思表示进行的行为,属于表意行为,排除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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