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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务代理实务讲义5

发表时间:2013/4/8 14:36:27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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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时间定于6月22、23日,为帮助考生有针对性的进行各科目的复习,小编特为您搜集整理了2013注册税务师考试税务代理实务的一系列资料,希望对您的复习有所帮助!

 

第五节 税务代理的法律关系与法律责任

税务代理过程中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委托方,税务代理法律关系的确定以委托代理协议书的签订为标志。

一、税务代理的法律关系(熟悉)

阶段具体内容

确立确立的前提(1)委托项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2)受托代理机构及专业人员必须具有一定资格

(3)注册税务师承办业务必须由所在的税务师事务所统一受理

(4)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书

确立程序及形式第一阶段:准备阶段

第二阶段:委托代理协议书签约阶段

变更1.委托代理项目发生变化的

2.注册税务师发生变化的

3.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延长完成协议时间的

注意:必须修订委托代理协议书,并经过委托方和受托方以及注册税务师共同签章后生效。

终止(注意自然终止与人为终止的区别)自然终止税务代理委托协议约定的代理期限届满或代理事项完成

人为终止(分清委托方、受托方单方终止代理行为的情形,本章重要考点)委托方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的情形:

(1)税务代理执业人员未按代理协议的约定提供服务

(2)税务师事务所被注销资格

(3)税务师事务所破产、解体或被解散

税务师事务所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的情形:

(1)委托人死亡或解体、破产

(2)委托人自行实施或授意税务代理人员实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经劝告仍不停止其违法活动的

(3)委托方提供虚假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会计资料,造成代理错误

例题:

1.(2000年单选)下列情况属于税务代理关系自然终止的情形是( )。

A.委托人单方终止代理事项

B.注册税务师被注销执业资格

C.受托方被取消代理资格

D.合同规定的税务代理期限届满

[答疑编号3608010202]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税务代理委托协议约定的代理期限届满或代理事项完成,税务代理关系自然终止。

2.(2010年多选)委托方( ),税务师事务所可以在代理期限内单方终止代理行为。

A.更换法定代表人

B.实施虚开发票行为,经劝告仍不停止

C.不按期支付费用

D.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资料,造成代理错误

E.被税务机关查补有偷税行为,并被处以税务行政惩罚

[答疑编号3608010203]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师事务所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

(1)委托人死亡或解体、破产。

(2)委托人自行实施或授意税务代理执业人员实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经劝告仍不停止其违法活动的。

(3)委托人提供虚假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会计资料,造成代理错误的。

二、税务代理的法律责任(熟悉)

(一)委托方的法律责任

除了按规定承担本身应承担的税收法律责任外,还应按规定向受托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

(二)受托方的法律责任(相对重要)

1.根据《民法通则》第66条的规定,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和《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责任人具体措施

注册税务师注册税务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税务局予以警告或者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责令其限期改正,限期改正期间不得对外行使注册税务师签字权;逾期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应当向社会公告:

①执业期间买卖委托人股票、债券的;

②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或者收费的;

③泄露委托人商业秘密的;

④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的;

⑤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⑥在一个会计年度内违反《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2次以上的

税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税务局予以警告或者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向社会公告:

①未按照《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承办相关业务的;

②未按照协议规定履行义务而收费的;

③未按照财务会计制度核算,内部管理混乱的;

④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⑤采取夸大宣传、诋毁同行、以低于成本价收费等不正当方式承接业务的;

⑥允许他人以本所名义承接相关业务的

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出具虚假涉税文书,但尚未造成委托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由省税务局予以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向社会公告。

(征管法实施细则第98条的规定)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委托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除由纳税人缴纳或者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外,对税务代理人处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例题】(2003年单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税务代理人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应( )。

A.由税务代理人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

B.由纳税人补缴应纳税款,由税务代理人补缴相关的税收滞纳金、罚款

C.除由纳税人缴纳或者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外,对税务代理人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D.除由纳税人缴纳或者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外,对税务代理人处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答疑编号3608010204]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委托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除由纳税人缴纳或者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外,对税务代理人处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三)对属于共同法律责任的处理——共同承担法律责任

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例题:

1.(2010年单选)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进行代理活动,将( )。

A.由委托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B.只由委托人负责任,代理人不负责任

C.由代理人负责任,委托人不负责任

D.由税务机关认定代理人和委托人的责任

[答疑编号3608010205]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2.(2009年简答,6分)某省国家税务局拟在2008年8月~10月对超市增值税缴纳情况进行专项稽查,根据计划部署,要求各个相关企业于2008年7月底前自行或者委托税务师事务所进行检查,并将检查及补缴税款情况以书面报告形式报所在县(或市)税务稽查局。

2008年4月17日某县综合超市的相关人员找到诚信税务师事务所的执业注册税务师王某,要求对综合超市的增值税缴纳情况进行代理检查,出具增值税纳税情况鉴证报告,并代为撰写向县税务稽查局的自查报告,同时表示此项业务的报酬可以不通过税务师事务所而直接付给王某个人。

按照注册税务师执业的有关要求签订协议后,王某及其辅助人员于2008年4月22日对综合超市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审核,发现该超市存在虚开农产品收购凭证问题,且数额巨大,超市负责人要求王某在鉴证报告和自查报告中对上述事项不予反映。

问题:

1.王某能否代综合超市撰写向县税务稽查局的自查报告?为什么?

2.此项业务王某能否个人收款?并简述理由。

3.对综合超市虚开农产品收购凭证问题,王某在执业时应如何处理?

[答疑编号3608010206]

『正确答案』

(1)王某可以代综合超市撰写自查报告,这属于注册税务师执业范围中的“代为制作涉税文书”业务。

(2)王某个人不可以收款,注册税务师执业应该由税务师事务所委派,个人不得承接业务。

(3)委托人示意注册税务师作不实报告或者不当证明,注册税务师应当拒绝出具报告,并劝告其停止违法活动,否则税务师事务所可单方终止代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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