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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辅导(6) 2011年注税税法一第八章

发表时间:2010/10/29 11:09:16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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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工贸易内销货物的完税价格

加工贸易进口料件或者其制成品应当征税的,海关按照以下规定审查完税价格:

1进料加工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包括残次品)申报内销时,海关以料件的原进口成交价格或与料件相同或类似的货物的进口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2.来料加工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包括残次品)申报内销时,海关按照接受内销申报的同 时或大约同时进口的,与料件相同或类似的货物的进口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3.加工贸易企业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或副产品申报内销时,海关以其内销价格为 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4.海关总署或直属海关可以根据市场行情,定期公布有关边角料和副产品的内销计税 参考价格(以下简称计税参考价格)。

加工贸易企业可以选择按照内销价格或者计税参考价格向海关申报。加工贸易企业按照计税参考价格申报时海关按照计税参考价格确定完税价格。

5.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内的加工贸易企业申报内销加工贸易制成品时,海关按照接受内销申报的同时或大约同时进口的与制成品相同或类似的货物的进口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保税区内的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的进料、来料加工制成品中,如果含有从境内采购的料件,海关以制成品所含从境外购入料件的原进口成交价格或类似的货物的进口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例题】(2006):为促进加工贸易健康发展,规范加工贸易内销货物审价,海关对加工贸易内销货物审价重新做了规定,从2005年8月1日起施行。因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申报内销时,海关以料件的原进口成交价格为基础审定完税价格

B.来料加工进口料件申报内销时,海关按照接受内销申报时同时进口的,与料件相同的货物的进口成交价格为基础审定完税价格

C.加工贸易企业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或副产品申报内销时,海关以原料件的进口成交价格为基础审定完税价格

D.海关总署或直属海关可以根据市场行情,定期公布有关边角料和副产品的内销计税参考价格

E.对于经海关批准的暂时进境货物,应当按照一般进口货物的进口成交价格审定完税价格

【答案】AB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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