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时间预计于2014年6月21、22日,为帮助考生有针对性的进行各科目的复习,小编特为您搜集整理了2014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的一系列资料,希望对您的复习有所帮助!!!
三、车辆购置税减税免税的具体规定
(一)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车辆免税;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免税;
(三)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税;
(四)防汛部门和森林消防等部门购置的由指定厂家生产的指定型号的用于指挥、检查、调度、报汛(警)、联络的专用车辆;
(五)回国服务的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1辆个人自用国产小汽车;
(六)长期来华定居专家1辆自用小汽车;
(七)自2004年10月1日起,三轮农用运输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八)2009年1月20日至12月31日期间,购置的排气量在1.6升及以下的小排量乘用车, 车辆购置税税率减半征收(5%)
(九)有国务院规定予以免税或者减税的其他情形的,按照规定免税或者减税。
四、申报与缴纳
(一)车辆购置税的纳税申报——使用环节一次性征收
(二)车辆购置税的纳税环节
车辆购置税是对应税车辆的购置行为课征,征税环节选择在使用环节(最终消费环节)。
(三)车辆购置税纳税地点
概括地讲;车辆购置税的纳税地点为应税车辆登记注册地(即上牌照落户地)或居住地。
(四)车辆购置税纳税期限
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应当自进口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自产、受赠、获奖和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在取得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
(五)车辆购置税的缴税管理
车辆购置税缴款方法的选择
1.自报核缴。
2.集中征收缴纳。
3.代征、代扣、代收。
(六)车辆购置税的退税制度(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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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vstar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