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第十章两审终审制度 2011年税收相关法律民事诉讼法知识点归纳

发表时间:2010/11/25 15:00:47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四)两审终审制度
案件在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结后,还可以上诉到第二审级的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第二审人民法院的裁判为案件的最终裁判。
两审终审制有两种情况例外:(l)最高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所作的裁判,当事人不能上诉。(2)人民法院按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所作的判决,当事人不能上诉。

(五)公开审判制度
公开审判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法律规定的情况外,审判过程和内容应向群众公开,向社会公开;不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公开宣判。
以下案件不宜公开审理:(1)涉及国家机密的案件。(2)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3)离婚案件和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
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宣判应当公开进行。

【例题2】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鉴定人员的回避,由人民法院院长决定
B.在一审合议庭中必须由审判员和陪审员组成合议庭
C.最高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所作的裁判,当事人不能上诉
D.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需要当事人申请,法院才作出不公开审理的决定
E.一审人民法院按照简易程序审理的简单民事案件可以适用独任制

【答案】CE
【解析】本题考核民事审判基本制度。
A项:《行政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规定,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员和勘验人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刑事诉讼法》规定,非审判人员的回避也由人民法院院长决定。所以,A项是错误的。
B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审合议庭可以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也可由审判员组成。所以,B项是错误的。
C项:二审终审制度有两种例外情况,即最高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所作的裁判以及人民法院按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所做的判决,当事人不能上诉。所以,C项是正确的。
D项: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是应当不公开审理;只有离婚案件和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才是依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所以,D项是错误的。
E项:独任制只适用于一审人民法院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具体来说,只有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按照简易程序审理的简单民事案件,才可以适用独任制。所以,E项正确。

相关推荐:
2011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知识点归纳汇总
2011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二知识点归纳汇总
编辑推荐:
◆在线观看赵鸿祥老师对《税收相关法律》的精彩讲解
◆为帮助广大注册税务师考生复习备考,中国注册税务师考试网特为您提供了保过班辅导课程,点此直接报名>>
◆如果您想购买2010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用书,您可以在中国注册税务师考试网上订购,点此直接订购>>

(责任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 税务师考试

        [考霸通关班]

        4大模块 准题库自主资料

        480

        了解课程

        896人正在学习

      • 税务师考试

        [考霸精品班]

        2大模块 准题库自主资料

        380

        了解课程

        496人正在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