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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第四章重点(6)

发表时间:2011/11/14 11:17:02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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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辅导资料

五、税收优惠

1.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的免征营业税。这里的农业,包括农业、林业、牧业、水产业。

2.个人转让着作权,免征营业税。

3.对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4.新增:对境外单位向境内科普单位转让科普影视作品播映权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5.新增:对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格动漫、手机动漫式适配)劳务,在2010年12月31日前暂减按3%税率征收营业税。

6.新增: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包括中央、省、地市及县级)按照各自职能权限批准从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的电影集团公司(含成员企业)、电影制片厂及其他电影企业取得的销售电影拷贝收入、转让电影版权收入、电影发生收入免征营业税。

第十一节 销售不动产营业税的规定

一、税目与税率

【特别关注】

1.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在投资后转让其股权的,也不征收营业税。

2.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规定:

(1)处置债权重置资产,不征收营业税;(2)处置股权重置资产所取得的收入,不征营业税;(3)处置其所拥有的实物重置资产,该项资产属于不动产的,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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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单位或个人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的行为,视为销售不动产。

4.变化:个人销售已购住房。

5.纳税人自建住房销售给本单位职工,属于销售不动产行为,应照章征收营业税。

二、纳税人

三、计税依据

1.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抵债所得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注意】

第一,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商品房,要代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收取一些资金或费用,对此类费用,不论其财务上如何核算,都应该作为销售不动产的营业额计征营业税。

第二,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的营业额问题。

组成计税价格=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第三,转让企业产权是整体转让企业资产、债权、债务及劳动力的行为,转让企业产权不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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