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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务代理实务知识精讲第二章1

发表时间:2012/4/19 9:34:51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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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为您介绍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务代理实务第二章 税务管理概述的知识点精讲辅导,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第一节 税务管理体制

一、税务管理体制概述

(一)税务管理体制的概念(了解)

税务管理体制是指在中央与地方,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划分税收管理权限的一种制度。

税收管理权限

类型
具体内容
税收立法权
税法制定权、审议权、表决权和公布权
税收管理权(行政权力)
税种的开征与停征权;税法的解释权;税目的增减与税率的调整权;减免税审批权

(二)分税制下的税务管理体制(了解)

在划分中央与地方政府事权的基础上,按照税种划分中央与地方财政收入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

相对重要的是:按税种划分中央与地方收入,分设国税局和地税局两套税务机构。

二、我国税务管理机构设置及其职能划分(熟悉)

(一)税务管理机构的设置

按税种分设了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是我国税务管理工作的最高职能机构。

(二)税收征收范围的划分(相对重要)

税种
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
增值税、消费税
由国税局征管,含进口产品消费税、增值税、直接对台贸易调节税(委托海关代征),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增值税、消费税,集贸市场和个体户的增值税、消费税;出口产品退税的管理
 
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铁道、各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其余
资源税
海洋石油企业资源税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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