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为您介绍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务代理实务》第二章 税务管理概述的知识点精讲辅导,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第一节 税务管理体制
一、税务管理体制概述
(一)税务管理体制的概念(了解)
税务管理体制是指在中央与地方,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划分税收管理权限的一种制度。
税收管理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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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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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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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立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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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制定权、审议权、表决权和公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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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管理权(行政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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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种的开征与停征权;税法的解释权;税目的增减与税率的调整权;减免税审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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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分税制下的税务管理体制(了解)
在划分中央与地方政府事权的基础上,按照税种划分中央与地方财政收入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
相对重要的是:按税种划分中央与地方收入,分设国税局和地税局两套税务机构。
二、我国税务管理机构设置及其职能划分(熟悉)
(一)税务管理机构的设置
按税种分设了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是我国税务管理工作的最高职能机构。
(二)税收征收范围的划分(相对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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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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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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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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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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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国税局征管,含进口产品消费税、增值税、直接对台贸易调节税(委托海关代征),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增值税、消费税,集贸市场和个体户的增值税、消费税;出口产品退税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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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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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各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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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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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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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石油企业资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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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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