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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22) 2011年注税税法二第二章辅导

发表时间:2010/8/25 10:35:46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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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从事建筑安装业个人取得所得的征税办法

应区别承包人、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取得所得的不同情况,确定应税项目。涉及到四个税目:
(1)对经营成果归承包人个人所有的所得或按合同(协议)规定,将一部分经营成果留归承包人个人的所得,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征税;对承包人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2)从事建筑安装业的个体工商户和未领取营业执照承揽建筑安装业工程作业的建筑安装队和个人,以及建筑安装企业实行个人承包后,工商登记改变为个体经济性质的,其从事建筑安装业取得的收入,应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3)对从事建筑安装业工程作业的其他人员取得的所得,分别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税法规定,建筑安装业的个人所得税,由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和纳税人申报缴纳。其中,承揽建筑安装工程作业的单位和个人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人,应在向个人支付收入时依法代扣代缴其应纳的税款。没有扣缴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代扣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五)对从事广告业个人取得所得的征税办法

涉及四个税目:

(1)纳税人在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过程中提供名义、形象而取得的所得,应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计算纳税。

(2)纳税人在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过程中提供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视其情况分别按照税法规定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应税项目计算纳税。

(3)扣缴义务人的本单位人员在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过程中取得的由本单位支付的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纳税。

以上个人所得项目,除工资、薪金所得以外,均实行按次征收或按次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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