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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注册税务师相关法律考试知识点解析5

发表时间:2012/12/5 13:30:46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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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时间定于6月22、23日举行,备考进行中,小编特为您搜集整理了2013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知识点精讲辅导,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第四节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

一、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制度(了解)

二、行政许可撤销和注销制度

(一)撤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2)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3)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

(5)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二)注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

(1)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2)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终止的;

(4)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

(5)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三)撤销与注销的区别

撤销有溯及力,注销没有溯及力。

【例题10】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行政机关应当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的有()。(2009年)

A.王某生产民用爆炸性产品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被吊销许可证

B.郭某被许可担任注册会计师期间死亡

C.胡某依法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延续采矿许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规定期限内未予答复

D.周某通过行贿取得律师执业许可证后,被发现并被撤销执业许可

E.赵某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后,发生交通事故成为植物人

三、违反行政许可法的法律责任

(一)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责任(了解)

(二)行政许可相对人的违法责任

1.申请人诈欺申请的违法行为

行政许可申请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2.被许可人采取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违法行为

取得的行政许可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被许可人违法从事行政许可活动的行为(了解)

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经许可而从事特定活动的违法责任。(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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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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