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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个人独资企业法 税收相关法律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第七章

发表时间:2010/11/11 11:23:43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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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6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投资人决定解散;
(二)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三)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例题3】以下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的表述错误的是(    )。
A.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B.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不应再负偿还责任
C.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D.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
A项: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因此,A项说法正确。
BD项: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因此,B项说法错误,D项说法正确。
C项: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因此,C项说法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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