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考试》大纲对比
经比对,2017年考试大纲变化主要有:第三章新增税务行政处罚裁量行使规则;第六、七、八章将章名以及部分节名改变表述;第八章删除合同的抗辩权,增加了合同的效力;第十章删除了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知识点,新增了熟悉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股东出资、股东权利、公司表更、解散与清算,将部分知识点进行整合,使表述更加完整;第十一章内容与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新增破产管辖,将原来的第四、五节扩展为四节内容,即第四至第七节。
详细比对内容如:
2017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考试》大纲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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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 2017年 | 变化 |
第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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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税务行政处罚 | 五、税务行政处罚(三)掌握税务行政处罚裁量行使规则 | 新增 |
第六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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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名:民法基本理论 | 民法总论 | 表述发生变化 |
二、民事法律关系(三)熟悉民事义务、民事责任的分类(四)掌握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 | 民事法律关系(三)熟悉民事义务、民事责任(四)掌握民事法律事实 | 删除 “的分类 ” |
四、民事权利(二)掌握民事权利的取得、变更和消灭 | 四、民事权利(二)掌握民事权利的变动 | 将 “取得、变更和消灭”改为 “变动 ” |
第七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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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名:物权法律制度 | 民法分论 ——物权法 | 表述发生变化 |
一、物权概述 | 一、物权法概述 | 增加 “法 ” |
第八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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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名:债权法律制度 | 民法分论 ——债法 | 表述发生变化 |
债概述掌握债的保全和担保 | 一、债概述 | 将一点内容分为两部分 |
(六)掌握债的移转和消灭 | (七)掌握债的移转 | 将一点内容分为两部分 |
二、合同法律制度 | 二、合同法 | 删除 “律制度 |
(四)掌握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 (四)掌握合同的效力 | 删除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新增 “合同的效力 ” |
(六)掌握合同责任 | (六)掌握合同的救济(违约责任) | 表述发生变化 |
(七)熟悉合同的主要种类 | (七)熟悉合同的主要类型 | 将“种类 ”改为“类型” |
三、侵权责任制度 | 三、侵权法 | 表述发生变化 |
(一)了解侵权行为与《侵权责任法》 | (一)了解侵权行为与侵权责任法 | 删除书名号 |
(二)掌握《侵权责任法》的归责原则 | (二)掌握侵权法的归责原则 | 将“《侵权责任法》”改为 “侵权法 ” |
第十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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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概述(一)了解公司及其种类 | 一、公司概述(一)了解公司及公司法 | 将 “其种类 ”改为“公司法 ” |
| 一、公司概述(四)熟悉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 | 新增 |
二、公司的设立、变更、解散及清算 | 二、公司的基本制度 | 将 “设立、变更、解散及清算 ”改为 “基本制度 |
| (二)掌握股东出资(三)掌握股东权利(七)熟悉公司变更、解散与清算 | 新增 |
三、有限责任公司(一)熟悉公司设立 |
| 删除 |
四、股份有限公司(三)熟悉上市公司 | 四、股份有限公司(三)熟悉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 新增 “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 |
五、公司其他有关制度 | 二、公司的基本制度(四)掌握股东诉讼(五)掌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义务(六)了解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 将原本 “五、公司其他有关制度 ”重点内容调入 “二、公司的基本制度 ”中 |
第十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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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破产概述 | 一、破产法律制度概述 | 表述发生变化 |
破产案件的申请与受理(一)掌握破产案件的申请(二)熟悉破产申请的受理(三)了解破产申请受理后的相关工作(四)掌握破产申请受理的法律后果 | 二、破产案件的管辖、申请与受理(一)了解破产案件的管辖(二)掌握破产案件申请的提出(三)熟悉破产案件申请的受理(四)掌握破产案件申请受理的法律后果 | 增加 “破产的管辖”,具体表述发生变化 |
四、破产清算程序 (二)熟悉和解程序 | 四、破产债权 | 将第四、五两节拓展为四节内容,进行了重新编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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