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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法律制度辅导(9) 2011年税收相关法律第五章

发表时间:2010/9/20 11:30:04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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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行政处罚实施主体、管辖及适用

一、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
(一)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

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三)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能够接受行政委托、依法行使行政处罚的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是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二是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三是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技术鉴定的,应当由有条件的组织进行相应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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