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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5) 2011年注税税法二第二章辅导

发表时间:2010/8/18 10:19:44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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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稿酬所得

指个人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取得的所得,包括遗作稿酬。

报刊、杂志、出版社等单位的专业任职人员(记者、编辑等)在本单位刊物发表作品取得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非专业人员的上述所得按此项目征税;出版社的专业作者由于以图书形式出版的作品取得收入按此项目征税。

考点是稿酬所得的特殊规定,一般以选择题形式出现。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特许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提供著作权使用权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

1、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属于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所得,故应按此项目征税。

2、个人取得特许权的经济赔偿收入,应按此项目征税,税款由支付赔款的单位或个人代扣代缴。

3、从2002年5月1日起,编剧从电视剧的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不再区分剧本的使用方是否为其任职单位,统一按此项目计征税。

考点是特许权私用费所得的特殊规定,一般以选择题形式出现。

【例题】(2007/2008):下列个人收入,应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 )。

A.个人取得的特许权经济赔偿收入

B.作家公开拍卖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复印件的收入

C.电视剧编剧从任职的电视剧制作中心获得的剧本使用费收入

D.教师自行举办培训班取得的收入

E.出版社专业作者翻译后,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收入

【答案】ABC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1、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包括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企业量化资产参与企业分配而获得的股息、红利所得纳税年按此项目征税。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仅作为分红依据,不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考点是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特殊规定,一般以选择题形式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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