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1年注税税务代理实务第三章辅导(6)

发表时间:2010/8/3 10:39:32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二、税种认定登记代理实务

    (一)税种认定登记管理规程

    1、纳税人应在领取《税务登记证》副本后和纳税申报之前,到主管税务机关的征收管理科申请税种认定登记。

    纳税人如果变更税务登记的内容涉及税种、税目、税率变化的,应在变更税务登记之后重新申请税种认定登记,并附申请报告。

    2、对纳税人适用的税种、税目、税率、纳税期限、纳税方法等做出确认,在《纳税人税种登记表》的有关栏目中注明,或书面通知纳税人税种认定结果,以此作为办税的依据。

    (二)税种认定登记操作要点

    1、代理税种认定登记,注册税务师应在核查纳税人有关资料的基础上,结合纳税事项深入调查。特别是对于增值税企业的混合销售行为,兼营非应税劳务的纳税事项,生产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企业消费税适用项目、税率的纳税事项,外商投资企业生产性与非生产性的认定,以及产品出口企业、先进技术企业的认定。

    2、对于税种认定涉及国税、地税两套税务机构的纳税人,应分别申办税种认定手续

    【例题】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企业机构所在地为A地,其分支机构在B地,应向( )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登记手续。
    A.A地
    B.B地
    C.A地和B地
    D.A地或B地

    【答案】C
    【答案解析】
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分别向其机构所在地申报一般纳税人认定登记手续。

    ◆在线观看刘教授对《税务代理实务》的精彩讲解

    ◆为帮助广注册税务师考生考前冲刺备考,中国注册税务师考试网网校名师倾力打造考点串讲,直击考点精髓,点此直接报名>>

    ◆更多关于税务师考试的资料

    ◆如果您想购买2010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用书,您可以在中国注册税务师考试网上订购,点此直接订购>>

(责任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 税务师考试

        [考霸通关班]

        4大模块 准题库自主资料

        480

        了解课程

        896人正在学习

      • 税务师考试

        [考霸精品班]

        2大模块 准题库自主资料

        380

        了解课程

        496人正在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