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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第三章精讲(30)

发表时间:2011/7/14 11:04:07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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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注册税务师考试课程 全面的了解注册税务师考试的相关重点,小编特编辑汇总了 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相关资料 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三、质权

(一)动产质押(P151)

1.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成立。

2.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押财产的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二)权利质押(P152)

1.可以质押的权利

(1)汇票、支票、本票;

(2)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3)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4)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着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5)应收账款。

【例题·多选题】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可以质押的权利包括(    )。(2007年)

A.汇票、支票、本票、债券

B.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C.依法可以转让的着作权中的人身权

D.物权、抗辩权

E.存款单、仓单、提单

【答案】ABE

【解析】(1)选项C:着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抵押,人身权不得抵押;(2)选项D:不动产物权不适用质押,适用抵押。

2.质权的设立

(1)以基金份额、股权、知识产权及应收账款出质均须登记。

(2)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须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以其他股权出质,须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

四、留置权(P152)

1.留置权成立的条件

(1)须债权人依合同占有债务人的动产,能够充分此条件的主要有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和承揽合同;

(2)留置权所担保的债权与留置财产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3)须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获清偿。

【例题1·单选题】根据民法原理,留置权的特征之一是(    )。(2007年)

A.留置权的标的物属于债务人的种类物

B.留置权是债的保全的特殊形态

C.留置权是约定的担保物权

D.留置权的标的物是债务人依债而交付于债权人占有的动产

【答案】D

【解析】(1)选项A:留置权的标的物应当特定;(2)选项B:留置权是债的担保的一种形式;(3)选项C:留置权是法定的担保物权。

【例题2·多选题】根据担保法理论,不移转担保物的占有,且其成立需要当事人约定的担保物权有(    )。(2009年)

A.动产抵押

B.不动产抵押

C.动产质押

D.权利质押

E.留置

【答案】AB

【解析】(1)“成立需要当事人约定”即约定产生的担保,排除选项E;(2)质押必须转移占有,排除选项CD。

【例题3·多选题】留置权是法定担保物权,适用于(    )。(2008年)

A.买卖合同

B.借用合同

C.保管合同

D.运输合同

E.承揽合同

【答案】C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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