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将于2014年6月14、15日进行,为帮助考生有针对性的进行各科目的复习,小编特为您搜集整理了2014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的一系列资料,希望对您的复习有所帮助!!!
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
主要内容: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暂不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照纳税人所在地的不同,税率分别规定为7%、5%、1%三个档次。
对铁道部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鉴于其计税依据为铁道部实际集中缴纳的营业税税额,难以适用地区差别税率,因此,特规定,税率统一为5%。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
减免税:
1.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增值税、消费税的,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2.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经总局审批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计征范围。
3.对“三税”补罚,城建税也要补罚,但“三税”的滞纳金和罚款不作城建税的计税依据。
对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律不予退(返)还。
教育费附加比率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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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vstar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