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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管辖
1.不服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即行政公署、区公所、街道办事处)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只能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不服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人可选择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3.不服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如高等学校的学位授予权等)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分别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4.不服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5.不服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在撤销前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解释】申请人也可以向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由接受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办理。
(三)转送管辖
适用转送管辖必须具备的条件
(1)必须属于特殊管辖的复议案件;
(2)转送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且对该案件没有管辖权;
(3)受转送的复议机关对该案件有管辖权。
【解释1】转送管辖对受转送的复议机关具有约束力,受转送的复议机关不能拒绝接受转送,也不能再自行转送其他复议机关。
【解释2】接受属于特别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对于不属于自己受理范围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在收到该复议申请之日起7日内转送有关复议机关,并告知申请人。
(四)协商管辖和指定管辖
【解释】《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定,申请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由"最先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机关受理;同时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机关在10日内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在10日内指定受理机关。协商确定或者指定受理机关所用时间不计入行政复议审理期限。
【例题1·单选题】某市某区人民政府决定将区建材管理的国有小砖厂出售。小砖厂的承包人以侵犯其经营自主权为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案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是( )。
A.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B.市经济贸易局
C.市人民政府
D.区人民政府
【答案】C
【解析】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本题中,是对区政府的决定这个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的,因此复议机关应为市人民政府。故本题答案为C。
【例题2·单选题】某县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土地管理局、某镇人民政府组成联合调查小组调查处理县机关干部和城关镇干部违法占地建房问题。联合调查小组对县机关某干部甘某作出了处理决定,没收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所建的楼房。处理决定是以四个单位联合发文的形式作出的,盖了四个单位的公章。甘某不服,申请复议。本案的复议机关是( )。
A.县委
B.县土地管理局
C.县人民政府
D.市土地管理局
【答案】C
【解析】依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例题3·单选题】A省依法设立了B行政公署,公民甲对该行政公署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欲申请行政复议,按照规定,甲可以向( )提起行政复议。
A.该行政公署
B.A省人民政府
C.该行政公署所属的部门
D.国务院
【答案】B
【解析】行政公署从理论上讲,属于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虽然不是一级人民政府,却履行一级人民政府的职能,具有行政主体的资格。属于职权行政主体,可以成为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对行政公署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设立行政公署的A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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