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相关法律:刑事诉讼法9

发表时间:2014/9/4 10:45:56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为提高参加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考生的复习效率,有针对性的进行各科目的复习,小编特地整理汇总了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相关法律》考试的相关知识点,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三、强制措施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强制措施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

(一)拘传

拘传由司法警察执行,执行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拘传的持续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关押被拘留人。拘传必须经过公安机关负责人或检察院检察长、法院院长批准。

(二)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1、取保候审适用的条件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较轻,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附加刑的,没有逮捕必要;(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被逮捕,但是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等。

2、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的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4)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三)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时间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上述五项规定,情节严重的,予以逮捕。

【例题】在一起共同犯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王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张某被公安机关依法监视居住。对王某和张某来说,他们都应当遵守的规定包括( )。(2006年)

A、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B、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C、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

D、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会见除家属和律师以外的人

E、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答案:ABE

解析:本题考核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

编辑推荐:

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相关法律:刑事诉讼法汇总

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相关法律》备考资料汇总

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相关法律》辅导汇总

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复习资料汇总一

关注:  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真题首发   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成绩查询汇总   手机网校下载

(责任编辑:ldx)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 税务师考试

        [考霸通关班]

        4大模块 准题库自主资料

        480

        了解课程

        896人正在学习

      • 税务师考试

        [考霸精品班]

        2大模块 准题库自主资料

        380

        了解课程

        496人正在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