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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刑罚(1)

发表时间:2011/7/30 9:38:21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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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注册税务师考试课程 全面的了解注册税务师考试的相关重点,小编特编辑汇总了 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相关资料 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第二章  刑罚

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属于第三篇重点章,重点内容相对集中,考题的重复率高。值得注意的是,在刑罚的适用中,累犯、自首、立功、数罪并罚的原则几乎年年都考,而且很容易在综合分析题中出现,学习时要灵活掌握。

本章2010年考核的题型应和以前年度相同:单选题、多选题。其中,单选题和多选题比较容易以小案例形式进行考查。本章的内容没有变化,历年试题有很高的参考价值。预计2011年试题的分值5分。

第一节  刑罚概述

【考点一】主刑

(一) 刑罚特征

1.刑法是以剥夺犯罪分子生命、自由、财产、名誉和政治权利为内容的最为严厉的强制措施;

2.刑罚只适用于依法被人民法院确定有罪的人;

3.刑罚只能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诉讼程序,根据《刑法》的规定判处。

【解释】刑罚,是由人民法院根据《刑法》规定,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严厉的强制措施。

(二)主刑

【解释1】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5种。

【解释2】对于一个犯罪只能适用一个主刑,不能同时适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主刑。

【解释3】主刑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

1.管制

(1)管制不予关押;

(2)管制限制犯罪分子一定的人身自由;

(3)管制具有一定期限;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不超过3年。

【解释1】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解释2】管制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改造。

【相关链接】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执行机关是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罚金由一审人民法院执行。

2.拘役

(1)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就近实行教育改造的刑罚方法。

(2)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能超过1年。

【解释1】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

【解释2】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3)在拘役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回家1天至2天;参加劳动的,可酌量发给报酬。

3.有期徒刑

(1)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和教育改造的刑罚方法。

【解释】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适用范围最广的一种刑罚方法。

(2)有期徒刑的期限一般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不超过20年。

【解释】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

4.无期徒刑

(1)无期徒刑是终身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仅次于死刑的一种严厉的刑罚方法,须与附加刑中的剥夺政治权利同时使用。

(2)一般适用于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和故意杀人、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抢劫、强奸、贩毒、走私、贪污、受贿等重大刑事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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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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