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在民事法律行为中约定一定的期限,并把该期限的到来作为行为人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发生法律效力,或者失去法律效力的根据的民事法律行为。期限与条件的区别在于:期限是必然能到来的,条件则是可能到来。
【例题14】甲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过三个月后即1991年1月1日生效,这属于什么法律行为?( )
A.附条件的法律行为
B.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C.附始期的法律行为
D.附终期的法律行为
【答案】BC
【解析】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在民事法律行为中约定一定的期限,并把该期限的到来作为行为人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发生法律效力,或者失去法律效力的根据的民事法律行为。双方约定过三个月后即1991年1月1日生效,属于附始期。
(三)无效民事行为
无效民事行为,是指法律行为当然的、确定的不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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