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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基础辅导(15) 税收相关法律民商法律制度第一章

发表时间:2010/10/28 11:13:46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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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在民事法律行为中约定一定的期限,并把该期限的到来作为行为人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发生法律效力,或者失去法律效力的根据的民事法律行为。期限与条件的区别在于:期限是必然能到来的,条件则是可能到来。

【例题14】甲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过三个月后即1991年1月1日生效,这属于什么法律行为?( )

A.附条件的法律行为

B.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C.附始期的法律行为

D.附终期的法律行为

【答案】BC

【解析】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在民事法律行为中约定一定的期限,并把该期限的到来作为行为人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发生法律效力,或者失去法律效力的根据的民事法律行为。双方约定过三个月后即1991年1月1日生效,属于附始期。

(三)无效民事行为

无效民事行为,是指法律行为当然的、确定的不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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