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应纳税额那等计算
一、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一般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每月收入额-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二)雇主为其雇员负担个人所得税额的计算
将纳税人的不含税收入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即含税收入,然后再计算应纳税额。具体分两种情况处理:
1、雇主全额为雇员负担税款。应将雇员取得的不含税收入换算成应纳税所得额后,计算单位或个人应当代扣代缴的税款。计算公式为:
①应纳税所得额= (不含税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1-税率)
②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工资、薪金不含税收入适用税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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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月不含税收入级距 |
税率(% ) |
速算扣除数(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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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不超过475元的部分 |
5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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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超过475元至1825元的部分 |
10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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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超过1825元至4375元的部分 |
15 |
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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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超过4375元至16375元的部分 |
20 |
375 |
|
5 |
超过16375元至31375元的部分 |
25 |
13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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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超过31375元至45375元的部分 |
30 |
3375 |
|
7 |
超过45375元至58375元的部分 |
35 |
63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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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超过58375元至70375元的部分 |
40 |
103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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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超过70375元的部分 |
45 |
15375 |
【例题】境内某公司代其雇员(中国居民)缴纳个人所得税。2008年10月支付给陈某的不含税工资为4000元人民币。计算该公司为陈某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答案】由于陈某的工资收入为不含税收入,应换算为含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后,再计算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4000-2000-125) /(1-15%) = 2205.88 (元)
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2205.88×15%-125 =205.88(元)
2、雇主为其雇员负担部分税款。又可分为定额负担部分税款和定率负担部分税款两种情形:
(1)雇主为其雇员定额负担部分税款的,应将雇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换算成应纳税所得额后,计算单位应当代扣代缴的税款。计算公式为:
①应纳税所得额=雇员取得的工资+雇主代雇员负担的税款-费用扣除标准
②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雇主为其雇员定率负担部分税款,是指雇主为雇员负担一定比例的工资应纳的税款或负担一定比例的实际应纳税款。
①应纳税所得额= (未含雇主负担的税款的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负担比例)/(1-税率×负担比例)
②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题】某企业职员某月工资收入12000元,雇主负担其工资所得30%部分的税款。计算该纳税人当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答案】(1)应纳税所得额= ( 12000 - 4800-375×30%) / (1-20%×30%) = 7539.89 (元)
(2)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7539.89×20%-375 = 1132.98 (元)
(三)对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方法
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计算的关键就是税率适用问题,要注意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时的情况,要区分一次性奖金含税与不含税情况。
【例题】(2008):下列与个人任职有关的收入中,可按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 )。
A.年终加薪
B.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
C.实行年薪制而兑现的年薪 D.实行绩效工资办法兑现的绩效工资
E.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
【答案】ACD
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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